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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房养老具有创新价值 遇冷只是暂时 编辑:烟台房地产信息网      时间:2018-09-11T09:56:30   浏览量:197

  “以房养老”是否划算?“以房养老”试点遇冷为何还要在全国开展?“以房养老”能走多远?——日前,银保监会发布了《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》,将“以房养老”保险由原来的试点城市,扩大到全国开展。一时间,“以房养老”再次引发社会热议。

  辛苦买套房,等老了再“倒按揭”给保险公司,每个月吃定额养老金,这种“前半生我养房子,后半生房子养我”的做法,此前在全国多地试点已满4年,但满打满算不到百户人家参与。作为一项创新养老模式,“以房养老”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,但在政策愿景和现实操作之间,还有一些必须要迈过的坎儿。

  “以房养老”,也被称为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”或者“倒按揭”,是跟人们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正好相反的一种操作。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,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,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,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;老人身故后,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,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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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方式,“以房养老”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,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,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养老解决方案。

  然而,这一养老新选择似乎有些“不受待见”。对保险公司来说,这项保险属于保本微利型业务,且涉及房地产、金融、财税、司法等多个领域,存在许多不确定性。对老年人而言,受传统养老观念、产权纠纷、房产市场不稳定、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影响,同样顾虑重重。

  以房养老’是应对老龄化的有效手段之一,在全国开展有助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,通过这种政府和市场合理分工方式构建的养老保障体系最为高效,是非常明确的政策举动。”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,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,“以房养老”契合我国居民未来养老安排和消费理念,现阶段的“遇冷”只是暂时现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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