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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大力发展长期租赁:加快推进立法保障各方 编辑:烟台房地产信息网      时间:2018-02-06T18:29:59   浏览量:152

  

  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“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。”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,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,支持专业化、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,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,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,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。

  其实,2020年下半年,住房租赁制度改革已成重头戏。首批12个城市开展了住房租赁试点,全国超50城出台了支持住房租赁的政策。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纷纷增加了房企自持、集体租赁住房等租赁房源的供应,多地上线官办住房租赁服务平台。

  “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权益不仅是租购同权,更要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。”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对记者表示,发展长期租赁市场,要采取机制激励市场主体愿意去从事长期租赁业务,如在税收、土地方面采取措施让开发自持住房的企业利益得到保障。

  “同时,制度上要对租期等进行规定,建议是3年为一个租期,除非承租人提出解约,出租人不能提前结束租约。”倪鹏飞补充说,当前国内对承租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,导致出租人可以随意涨租金、解约、限制承租人行为,需要进行约束。

  强调“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、力度不放松”时,王蒙徽表示,明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,满足首套刚需、支持改善需求、遏制投机炒房。

烟台大力发展长期租赁:加快推进立法保障各方利益

  严厉的限购和限贷举措在2020年成为众多城市收紧楼市的标配手段。据中原地产统计,今年超过50多个城市加入了限购限贷阵营,部分城市政策甚至经历了多轮升级。

  以北京为例,当前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5%,首套非普通自住房不低于40%;二套房“认房又认贷”,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60%,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80%;贷款最长期限25年。同时,首套房主流商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.1倍,二套房则为1.2倍,限购限贷政策可谓全国最严。

 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,高库存、供应过剩的二三四线城市政策或进行微调。“如,取消非户籍首套刚需的社保与纳税年限规定,允许非本地户籍人口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;下调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;下调住房信贷利率;加大刚需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税费减免力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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