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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兆业308亿不良负债终于曝光 编辑:烟台房地产信息网      时间:2018-03-10T16:00:32   浏览量:4

作为佳兆业集团复牌的关键一步,12月19日晚间佳兆业集团公布的独立调查报告备受关注。报告确认佳兆业前雇员精心策划了财务造假及隐瞒行为,涉及金额达308亿元。

佳兆业集团回应证券时报·e公司记者称,此次报告公布后,预计将在2020年1月前发布业绩报告。针对公众持股比例低于港交所红线的问题,佳兆业集团方面称“正审阅及评估多种选项及制定计划以恢复公众持股量”。

今年6月,已经合作十年的普华永道辞去佳兆业核数师。辞任前,普华永道就佳兆业2014年财政年度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未入账借款、不明现金付款及收款、购回已出售项目、附属公司出售等问题与佳兆业董事会沟通,要求后者就此事开展独立调查。

12月19日晚间,佳兆业公布了由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(简称“富事高”)提供的独立调查报告。结果显示,佳兆业2014年度未偿还负债规模为308亿元,牵涉到41项借款协议。这308亿元的未偿还负债存在重大会计错误,在2014年度的会计记录中错误分类:其中,138亿元款项记录为其他应付款项,44亿元记录为权益,44亿元未入账,另有82亿元在往年记录为其他应付款项。

公告称,发生债务隐瞒的行为系若干前雇员所为,他们通过制作虚构协议及文件等方式,串通多方,精心策划,企图隐瞒借款协议,以达到掩饰不恰当及未经授权付款的真正目的。尽管公司董事会主席郭英成以及公司前执行董事陈耿贤在前述39项借款协议上签字,但并无证据显示他们了解会计处理方式;并无足够证据证明他们违反其作为最终审批者的责任。

报告还透露了往来频密但身份并不确定的“第三方”与佳兆业的数笔交易。报告显示,在2013年至2014年的两年内,在“若干前雇员的指示”下,佳兆业共与12名“第三方”进行现金收款或者付款交易,其中9名主要支付和收取对象为汇款代理。

其中,佳兆业集团曾向12名第三方支付约250亿元,但当中有241亿元并没有清晰的业务目的。同时集团又向该12名第三方收取约216亿元,其中有214亿元未获得正式授权或无可识别业务目的。不过报告称所涉及的交易都系集团若干前雇员的指示而展开。调查称,并无证据显示香港管理层知悉该不当交易。目前佳兆业集团未予透露涉及到的前雇员的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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